药品分类:抗甲状腺药
【适应症】
☆ 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放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
☆ 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
☆ 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
☆ 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用法用量】
☆ 口服:对于不同类型的病情,服用剂量有所不同,需要遵照医生的医嘱服用。
【不良反应】
☆ 在治疗开始后数周或数月也可以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如果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必须停药。大部分病例可自发恢复。
少见或罕见不良反应:
☆ 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泛发性淋巴结病。
☆ 内分泌异常非常罕见,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伴有血糖水平的显著下降)。
☆ 神经系统异常罕见,罕有味觉紊乱(味觉障碍、味觉丧失)的发生;在停药后可以恢复。但是恢复到正常水平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 非常罕见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神经炎、多发性神经病。
☆ 胃肠道异常非常罕见。
☆ 肝胆异常非常罕见,在停药后症状一般可以恢复。
☆ 非常罕见严重的过敏性皮肤反应,包括泛发性皮炎,脱发、药物诱导的红斑狼疮。
☆ 也可能出现罕见药物热。
【禁忌】
以下情况禁用:
☆ 对甲巯咪唑、其它硫酰胺衍生物或任何赋形剂过敏;
☆ 中到重度血细胞计数紊乱(中性粒细胞减少);
☆ 既存的并非由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导致的胆汁淤积;
☆ 在接受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治疗后,曾出现骨髓损害;
☆ 在妊娠期间,禁忌应用甲巯咪唑与甲状腺激素联合治疗。
以下情况慎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的患者慎用;
饮酒慎用:
☆ 服用甲巯咪唑片期间应避免饮酒,以免加重肝脏负担和引发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用药前:
☆ 了解个人过敏史,如对本品过敏,禁用。
☆ 告知医生个人病史,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使用本品。
☆ 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以避免药物相互作用。
用药中:
☆ 严格按照医师建议和处方用药,不要自行增减剂量或停药。
☆ 服药期间定期检查,如出现异常,及时就诊。
☆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以免加重肝脏负担和引发不良反应。
☆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等,应立即停药并就诊。
用药后:
☆ 完成整个疗程,即使症状消失,也不要提前停药,以免病情反复。
☆ 服药后如症状未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诊,医生可能会调整治疗方案。
作者:竹溪县人民医院 药师 甘莹莹
审稿专家:竹溪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药师 罗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