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抗寄生虫药
由阿维链霉菌发酵产生的阿维菌素类衍生物。
伊维菌素B1a。
盘尾丝虫病和类圆线虫病及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感染。
破坏神经递质酪氨酸所介导的中枢神经系统突触传递过程,导致虫体神经系统麻痹而死亡(对人体盘尾丝虫病治疗有特效)
☆类圆线虫病
推荐剂量是单剂量口服200μg/kg,用水送服。通常情况下无需加量,但需随访以保证根治。
常用剂量如下:
15-24kg者,剂量为半片(约3mg);
25-34kg者,剂量为1片(约6mg);
35-50kg者,剂量为1片半(约9mg);
51-65kg者,剂量为2片(约12mg);
66-79kg者,剂量为2片半(约15mg);
大于80kg者,200μg/kg。
☆盘尾丝虫病
推荐剂量是单剂量口服150μg/kg,用水送服。
常用剂量如下:
15-24g者,剂量为半片(约3mg);
25-44kg者,剂量为1片(约6mg);
45-64kg者,剂量为1片半(约9mg);
65-84kg者,剂量为2片(约12mg);
大于80kg者,150μg/kg。
☆钩虫感染
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12mg(相当于0.2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6mg。
☆蛔虫感染
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6mg(相当于0.1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3mg。
☆鞭虫感染
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12mg(相当于0.2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6mg。
☆蛲虫感染
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12mg(相当于0.2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6mg。
☆常见不良反应
全身性反应:包括虚弱、无力、腹痛、发热。
胃肠道反应:包括厌食、便秘、腹泻、恶心、呕吐。
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晕、嗜睡、眩晕、震颤。
皮肤:包括瘙痒、皮疹、丘疹、风疹、小脓包。
☆严重/罕见不良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就医)
神经系统损害:如共济失调(走路不稳)、意识模糊、癫痫发作、外周神经病变(手脚麻木、刺痛),尤其在过量用药或特殊人群(如血脑屏障功能异常者)中风险升高。心血管系统反应:罕见但可能出现心动过缓、低血压,严重时可能诱发心律失常。
过敏反应:严重皮疹(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表现为广泛水疱、皮肤脱落)、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喉头肿胀)、过敏性休克,需紧急处理。
眼部反应:用于治疗盘尾丝虫病时,可能因虫体死亡引发眼部炎症(如结膜炎、葡萄膜炎),需在医生指导下监测眼部情况。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有关历史资料说明,抗丝虫药物[例如乙胺嗪枸橼酸盐(DEC-C)]可引起盘尾丝微丝幼虫病人皮肤和(或)全身严重的变态反应(Mazzotti反应)及眼科反应。这些反应可能是由于死亡的微丝幼尸体引起的过敏与炎症反应。用伊维菌素治疗盘尾微丝幼虫病人在临床上可能出现这些反应,也许或肯定与药物本身有关。
用杀微丝蚴药物治疗后,出现过敏性盘尾丝虫性皮炎的患者更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尤其是水肿及盘尾丝虫性皮炎加剧致癌性、致突变性及生殖毒性。
类圆线虫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必须重复进行粪检确定类圆线虫感染已得到清除。
本品不能杀死盘尾丝虫成虫,因而采用本品治疗盘尾丝虫病时,需持续治疗。
遮光、密封、干燥处保存。
审稿专家: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 副主任药师 罗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