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介绍

药品安全合作联盟是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师协会等29家学会、协会、事业单位,依据公约组成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联合体,旨在促进全产业链药品安全。自2012年成立以来,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调研活动和交流活动,其中包含特殊人群安全用药教育,老年合理用药大学培训、药品追溯体系调研、科普图书出版等等。将来,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将进一步聚焦年度药品安全合作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产业链药品安全相关调研和活动。

药品安全合作联盟由发起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组成。发起单位12家: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师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经济报、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其他成员17家: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北京药盾公益基金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杂志、全国医药健康产品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毒理学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广东省食品药品打假协会、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重庆医药行业协会、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虽然近年来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公众用药需求基本满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高。但不合理用药较为严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现象频出,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售假药日益增多,有些假药甚至进入药品正规流通渠道,药品安全风险依然很大。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为此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药师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中国医药报刊协会、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等多家学会、协会和事业单位作为创始发起人,共同发起和成立的公益性组织——药品安全合作联盟。

本联盟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调动和广泛集结社会各界力量与资源,借助国际药品安全领域的成熟经验,并联合有关协会、学会和事业单位,利用行业药品安全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共同帮助公众提高防范假冒伪劣药品和安全用药的意识和常识,协助和支持政府更好地实现全民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的工作目标。

本联盟成员以单位为主,包括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此外,凡热心于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事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联盟成员。

本联盟成立初期先行设立五个专业委员会,即“公众宣教委员会”,“药品打假委员会”,“医疗机构信息委员会”,“媒体工作委员会”和“企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

公众宣教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公众提高防范假冒伪劣药品和安全用药的意识和常识,协助和支持政府更好地实现全民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的工作目标。

药品打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和协调本联盟成员已各自开展的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各项工作,并负责与之相关的信息沟通和传递。

医疗机构信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通报、收集、整理假冒伪劣药品的相关信息。

媒体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药品安全舆情和信息传播变化、协调新闻媒体对涉及药品安全及安全用药的新闻进行宣传报道工作。

企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联系企业,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及安全用药的宣传活动并给予资源的支持。

药品安全合作联盟的建立,将搭建药品安全资源共享平台,发挥联盟成员各自的职能优势,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加入联盟,共同推进我国安全用药事业的发展。

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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