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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购药指南:让好药不再难寻(下)

发布日期:2025-09-18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主管药师 田莹

上篇讲了“双通道”药品的一些基本知识,接下来,药师为您详细解读“双通道”药品的具体要求。这一要求涵盖两个方面:首先是对药品本身资质的严格把关,其次是对药品在使用和流通环节中的规范管理。并非所有药品都能入选,它必须符合一套严谨的遴选和管理标准,其核心目标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药品的可及性。

对药品本身的要求(准入资质)

能被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临床价值高

药品必须是治疗所对应疾病的核心或关键药物,具有不可替代的治疗作用。通常在肿瘤、罕见病、重大慢性病(如心脑血管、内分泌、神经系统等)领域,能够显著提高疗效、改善生存质量或延长生存期的创新药。

患者急需

针对的疾病通常是严重危及生命健康、需要及时甚至立即干预的疾病。患者病情无法等待漫长的医院进药流程。

替代性不高

在同类治疗中,没有其他价格更低、疗效等效且可随时获取的药品可以替代,即具有独特性。

纳入医保目录

药品必须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且通常是经谈判准入的协议期内药品。这些药品往往价格较高,经国家谈判后大幅降价,医保给予报销。

供应保障稳定

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必须能够确保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稳定供应,避免患者断药风险。

简单来说,双通道药品可以概括为:医保谈判目录中的“高、急、独、稳”药品——即临床价值高、患者需求急、替代性独、供应保障稳的创新药和特效药。

管理流程的要求(“三定”管理)

为确保“双通道”政策安全、规范地落地,国家实施了严格的“三定”管理模式:

定定点医疗机构

- 并非所有医院都有资格开具双通道处方。通常,具备相应疾病诊疗资质、配备相关专业科室和技术力量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才有此权限。

- 医院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审核、备案、处方流转等各项流程。

定责任医师

- 并非医院内所有医生都能开具双通道处方。只有经医院认定并备案至医保系统的特定专业方向的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才具备处方权。

- 责任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精准诊断,严格把控用药指征,并负责患者的用药监测和随访,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定定点药店

这是管理要求中的关键环节。承接“双通道”处方的药店并非普通药店,需满足以下苛刻条件:

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规记录。

仓储冷链:具备符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储存和配送条件,特别是对需冷藏、冷冻的药品,必须有全程、无缝、可追溯的冷链系统。

药学服务:配备充足数量的执业药师,能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与咨询服务。

信息联通:必须与医保信息系统、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深度对接,实现处方来源、药品销售、医保结算数据的实时上传和可追溯。

价格统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价格必须与医保谈判价格保持一致,定点零售药店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作为患者

您需要完成的步骤如下:

首先,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院,寻找具备资质的责任医师进行就诊;

然后,凭借医师开具的处方,前往指定的定点药店进行购药和结算。

在整个过程中,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和责任医师会协助您完成备案并提供相应指导。

总的来说,“双通道”政策是一项精细化的系统工程,通过对药品和流程的双重严格把控,成功地在便民惠民与安全可控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


作者: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主管药师 田莹

审稿专家: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副主任药师 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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