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镇痛外用药
成分
☆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羊毛脂、液体石蜡、凡士林。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适应症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泡)等,偶见皮肤红痒。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禁忌
☆ 孕妇禁用。
☆ 婴幼儿禁用。
☆ 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开放性伤口忌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 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外用药。
☆ 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粘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 有皮肤病者慎用。
☆ 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 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钠。哺乳期妇女慎用。
☆ 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不宜长期或者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 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或皮肤红痒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作者:竹溪县人民医院 潘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