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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用药——鸟苷酸环化酶C(GC-C)激动剂
治疗成人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
☆ 一次290 μg,一日1次,建议早餐前至少 30 分钟服用,因餐后服用胃肠道不良反应更常见。
☆ 尽管本品未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研究,但本品口服几乎不吸收入血,在胃肠道中代谢,理论上不受影响,病情需要时可按常规推荐用法用量使用。
☆ 国外说明书已批准用于成人慢性便秘治疗,但在国内仍属于超说明书用药,且国外说明书推荐剂量与国内存在差异,建议医生评估后使用。
☆ 使用本品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如机械性胃肠道梗阻、慢性炎症性肠病等。
☆ 本品使用期间可出现腹泻,特别是合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如奥美拉唑、泮托拉唑等)、泻药(如聚乙二醇、乳果糖、番泻叶等)或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双氯芬酸、塞来昔布等)时腹泻风险增加,如发生重度或持续(如超过一周)腹泻,请及时就医。因可影响其他口服药物的吸收造成疗效下降及重度脱水风险。
☆ 胃肠道系统:腹泻十分常见(尤其是老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腹痛、腹胀、胃肠胀气常见,偶见大便失禁、排便急促。
☆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常见。
☆ 其它:病毒性胃肠炎、低钾血症、脱水、食欲减退、体位性低血压等。
☆ 儿童:尚无在18岁以下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因此,不建议6-18岁儿童使用,但6岁以下儿童应禁止使用(小肠中鸟苷酸环化醇C表达增加,相比年长儿童和成人更容易发生腹泻和潜在严重后果)。
☆ 老人:≥65岁患者使用本品后腹泻更常见,电解质紊乱风险更高,谨慎使用,并定期评估治疗的风险-获益比。
☆ 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数据有限,不建议使用,但动物实验研究未得出有关对生殖毒性的直接或间接损害作用的结论。
☆ 哺乳期妇女:本品几乎不吸收入血,理论上不太可能会分泌到乳汁中,预期对母乳喂养的婴儿/幼儿无影响,但尚未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使用。
25℃以下原包装中密闭保存。
审稿专家:李楚云 主任药师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临床总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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