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抗病毒药
☆ 玛巴洛沙韦是一种前药,可通过水解转化为巴洛沙韦,后者是发挥抗流感病毒活性的活性形式。巴洛沙韦抑制聚合酶酸性(PA)蛋白的核酸内切酶活性,该酶是病毒基因转录所需的病毒RNA聚合酶复合物中的流感病毒特异性酶,从而抑制了流感病毒的复制。
☆ 本品适用于5至12岁以下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儿童患者,包括既往健康的患者以及存在流感并发症高风险的患者。
☆ 本品口服给药。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服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 本品基于体重的推荐剂量见下表。作为本品干混悬剂的替代方案,体重≥20kg且能够吞咽片剂的儿童可以接受片剂的治疗。
服用方法
1. 用20mL饮用水配置本品。
2. 水平轻摇混悬液呈旋涡状,确保颗粒均匀混悬(请勿上下摇晃)。
3. 对于口服给药,用口服喂药器通过压入式药瓶适配器抽取混悬液。对于肠内给药,用肠内注射器通过适当的压入式药瓶适配器抽取混悬液(请咨询医师)。
4. 配制后的混悬液置于30°C或以下,并在配制后2小时内服用。如果未能在2小时内服用或药液的暴露温度超过30°C,请勿服用。
☆ 口服混悬剂主要用于不能或难以吞咽片剂的患者,或需要肠内给药的患者。
☆ 玛巴洛沙韦应在流感症状发作或流感暴露后尽快服用,应避免与乳制品、钙强化饮料、含多价阳离子的泻药、抗酸剂或口服补充剂(如钙、铁、镁、硒或锌)共同给药。
☆ 由于新配制的混悬液不含防腐剂,所以必须在配制完后10小时内完成给药。
☆ 临床试验不良反应:腹泻、支气管炎、恶心、鼻窦炎、头痛。
☆ 上市后不良反应:
全身:面部、眼睑或舌头肿胀、发音困难、血管性水肿、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性休克、类速发过敏反应。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
胃肠系统疾病:呕吐、血性腹泻、黑粪症、结肠炎。
精神病:谵妄、行为异常和幻觉。
☆ 禁用于对本品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没有证据表明玛巴洛沙韦在由流感病毒以外的其他病原体引起的任何疾病中均有效。
☆ 由于抗病毒药可能会降低减毒活疫苗的有效性,建议患者在服用玛巴洛沙韦后接种减毒活疫苗之前,咨询其医疗保健提供者。
☆ 孕妇:未有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来告知相关风险
☆ 哺乳期妇女:未有关于人乳中本品的存在、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产奶量影响的数据
☆ 儿童(<5岁):尚未确定安全性和有效性
☆ 老年人(≥65岁):无需调整剂量
☆ 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
☆ 肾功能不全:尚未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
☆ 在20-25°C的室温下储存原颗粒,并保存在原瓶中;允许在15-30°C之间进行短暂波动。
☆ 当用饮用水或无菌水配制时,在室温20-25°C下储存配制的混悬剂不超过10小时。如果混悬剂在制备后10小时内未使用,或者储存温度高于25°C,则必须丢弃悬浮液。
审稿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药师 魏理
作者: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副主任药师 梁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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