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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治,七分养”,中药忌口要注意

发布日期:2024-01-12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佛山第一人民医院 药学部 吴梓春 江国荣

古人说:“祸从口出,患从口入”,“三分治,七分养”,“吃药不忌口,跑断医生腿”,我们通常所说的忌口就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

中医是我国传统医学宝藏,而中药是中医的一种最基本的治疗手段。在我们生病或调理、滋补时吃中药,一定要了解其中的禁忌,遵循其中的规则,这样才能使中药的疗效更好地发挥作用。

通常吃中药的禁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忌酸涩

酸过多则对肠胃有刺激,故胃酸过多、胃肠溃疡患者禁食。涩者,大多含鞣质。如茶叶含有鞣质,而浓茶含量更高,与中草药同服时,可与中草药中某些蛋白质、生物碱、重金属盐结合产生沉淀,这就会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同时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也有影响。因此,在服用中草药时,一般不宜与浓茶同服。因为茶叶里含有鞣酸,浓茶里含的鞣酸更多,与中药同服时会影响人体对中药中有效成分的吸收,降低疗效。

忌辛辣

各种辛辣的食品对于正在服用中药的人群而言同样是需要忌口的,否则不仅会削弱药性,甚至还会与中药产生反应,从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我国中医指出热性辛辣食物性多温热,耗气动火,因此在服用清热败毒、养阴增液、凉血滋阴等中药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这类食物,或者痈疡疮毒治疗期间也应该尽量避免食用辛辣的食物。凡口苦咽干、烦热不安、大便秘结、血压升高、神衰不宁、心动过速,以及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一般要忌食生姜、大蒜、韭菜、大葱、羊肉、狗肉、胡椒等高脂、香燥、辛辣之品。


忌生冷油腻

生、冷类食物刺激胃肠,影响胃肠对药物的吸收。油腻食物不易消化和吸收,而且油腻食物与药物混合更能阻碍胃肠对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此外,患有疔疮、皮肤病者忌食咸水鱼、虾、蟹及羊肉、牛肉等食物;肝炎病人忌食辛、辣、油腻;服荆芥时忌服鱼、虾、蟹;服天冬时忌服鲤鱼;服鳖甲忌食芥菜;服蜂蜜忌食葱、豆腐;服白术时忌服大蒜等。

忌鱼腥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忌发物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忌萝卜

服用中药时不宜吃生萝卜(服理气化痰药除外),因萝卜有消食、破气等功效,特别是服用人参、黄芪等滋补类中药时,吃萝卜会削弱人参等的补益作用,降低药效而达不到治疗目的。

中医历来重视服药饮食禁忌,它对于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服药时饮食禁忌的理由,前人也有不少论述,归纳起来包括避免影响疗效、诱发原有病证或导致新病、产生不良反应。又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性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忌烟、酒等;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者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黄疸胁痛应忌食动物脂肪及辛辣刺激之品;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肾病水肿者应忌食盐、碱过多和酸辣太过的刺激性食品;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

此外,古代文献记载:甘草、黄连、桔梗忌猪肉;鳖甲忌苋菜;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丹参、茯苓、茯神忌醋;土茯苓、使君子忌茶;薄荷忌蟹肉及蜜反生葱、柿反蟹等。

以上这些也应作为服药饮食禁忌的参考。



审稿专家:佛山第一人民医院 陈润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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