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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药」抗肿瘤药——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

发布日期:2022-06-30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中山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药师 郭宇琳

药品分类:抗肿瘤药物


本药可用于哪些疾病?

☆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接受铂类方案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且肿瘤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PD-L1的肿瘤细胞≥1%)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患者。

☆ 本品联合含氟尿嘧啶和铂类药物化疗适用于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连接部癌或食管腺癌患者。

☆ 本品可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全身性治疗方案的晚期或复发性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

☆ 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本药的作用机制有哪些?

☆ 纳武利尤单抗是一种人类免疫球蛋白G4(IgG4)单克隆抗体(HuMAb),可与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结合,阻断其与PD-L1和PD-L2之间的相互作用,阻断PD-1通路介导的免疫抑制反应,包括抗肿瘤免疫反应。


如何使用这个药品?

☆ 本品单药治疗的推荐剂量为3mg/kg,静脉注射每2周一次,每次持续60分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产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 本品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推荐剂量为360mg,每3周一次,或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对于没有疾病进展的患者,治疗持续最长至24个月。

☆ 本品联合含氟尿嘧啶和铂类药物化疗的推荐剂量为360mg,每3周一次,或240m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产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本品的最长治疗持续时间为24个月。

☆ 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有关永久停用或暂停给药的指南,参见药品说明书所述。


应用本药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 本品仅供静脉注射使用,在60分钟内静脉输注本品。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 输注时所采用的输液管必须配有一个无菌、无热源、低蛋白结合的输液管过滤器(孔径0.2-1.2 μm)。

☆ 本品可采用10 mg/mL溶液直接输注,或者采用注射用氯化钠溶液(0.9%)或注射用葡萄糖溶液(5%)稀释,浓度可低至1 mg/mL。


本药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纳武利尤单抗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的发生率。

☆ 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免疫相关性肺炎、免疫相关性结肠炎、免疫相关性肝炎、免疫相关性肾炎和肾功能障碍、免疫相关性内分泌疾病、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具体数据参见药品说明书)。

☆ 不良反应汇总(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列出):致死、实验室检测结果较基线恶化、危及生命、严重心脏事件、皮疹、肌肉骨骼痛、上市后事件。(具体数据参见药品说明书)。


有以下情况的要注意用药:

☆ 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

☆ 若使用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1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

☆ 如果虽使用了皮质类固醇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皮质类固醇性免疫抑制治疗。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 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中,应使用预防性抗生素预防机会性感染。若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特殊人群可以服用本品吗?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a.妊娠期:已知人IgG4会穿过胎盘屏障,而纳武利尤单抗是一种IgG4;故纳武利尤单抗有可能会经母体传输至发育中的胎儿。

b.哺乳期:尚不清楚纳武利尤单抗是否会经人乳分泌。

c.育龄期妇女:不建议在不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中使用纳武利尤单抗,除非临床获益大于潜在风险,应在最后一次使用纳武利尤单抗后至少5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d.生育力:尚未进行评估纳武利尤单抗对生育力影响的研究。

☆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 65岁)无需调整剂量。

☆ 肝功能不全:轻或中度肝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总胆红素>3倍ULN和任何AST)肝损伤患者必须慎用本品。

☆ 肾功能不全:轻或中度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如何才能获得本品?

☆ 本品为处方药,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如何保存该药品?

☆ 2~8℃避光贮存,不可冷冻。



审稿: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廖础欣、刘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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