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孕激素类药物
☆ 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
☆ 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
☆ 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常规推荐剂量:
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乳腺癌:160mg/日,一次或分次口服;
子宫内膜癌:40-320mg/日,一次或分次口服;
☆ 治疗前排除妊娠,治疗期间必须避孕;
☆ 不推荐妊娠期4个月内使用;
☆ 肿瘤病史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病史患者必须密切监测;
☆ 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
☆ 本品最常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体重增加、出汗、潮热、血栓性静脉炎或肺栓塞、高血压、、阴道出血、转氨酶升高、、糖尿病等。长期服用甲地孕酮治疗的患者会出现无症状的垂体-肾上腺抑制。
☆ 生育能力:治疗前排除妊娠,治疗期间必须避孕。
☆ 胎儿毒性:动物试验中可减少胎儿体重和活产数量,并使男性胎儿女性化。
☆ 肾上腺功能不全:在长期使用本药时突然停药容易引肾上腺功能抑制。可临时用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
☆ 对甲地孕酮过敏者禁用。
☆ 体重增加:与食欲改善有关,增加脂肪和体细胞群。
☆ 药物相互作用:与利福平、苯巴比妥、氨苄西林、非那西那、保泰松等镇痛药合用,可加速甲地孕酮代谢,导致子宫内膜突破性出血。
☆ 肝损伤:忌用于重度肝损伤患者。
☆ 孕妇:本品有危害胎儿风险,不推荐妊娠期使用。
☆ 哺乳期妇女: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有害作用,服用期间应暂停哺乳。
☆ 老年人:临床研究没有对老年病人单独评估。
☆ 儿童:安全性与药效在儿童患者中尚未验证。
☆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到医院药房或有资格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才能获得。
☆ 25℃保存,避免超过40℃。
审稿专家: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医院 副主任药师 刘曦、中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刘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