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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消失,即时停药?这些药不行

发布日期:2022-05-04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石浩强

疾病发生时,药物是改善症状、控制病情、进而治愈的最有效手段。当身体出现了难以忍受的状况时,恰如“警钟响起”,此时应该积极地使用药物来进行治疗,几乎所有人都有过吃药、打针、输液的经历吧!

然而当用药一段时间后,症状缓解或者消失,用药的依从性就会有所下降,甚至有些人会采取私降药物或直接停药的做法,这样做正确吗?


事实上,疾病有慢性病和急性发作之分,药物的治疗也有治标和治本的区别,在用药时,药物的持续治疗时间不尽相同,疗程当然也会有长有短,并不是所有的药物都能在症状缓解后马上停掉的。


慢性病患者


慢性病患者一般需要坚持长期用药,必要时根据病情的发展来调整药物的治疗剂量。比如:

高血压这一疾病,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服用降压药物,以求控制血压,防止血压升高以后对于靶器官的损害,将心血管事件的发病率和死亡的总体危险降至最低。

随意的减量用药或者间断用药,季节交替时血压一高就用药,天气变热时血压一低就自行停药,会导致血压的“报复性”反弹,十分危险,有时甚至可能威胁到生命。

而一些对症治疗的药物,如退烧药、止吐药、泻药等,如果症状改善或消失,确实是可以考虑停药的,因为这些药物治标不治本,当症状消失时,完全可以停药。



较难治愈的疾病


对于某些较难治愈的疾病,药物治疗需要遵循规律、足量、长期的原则,方可控制病情,进而治愈疾病。

例如,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结核等疾病,在症状消失后还需要继续服药,以求巩固疗效,以免疾病复发。

对于胃溃疡复发的患者,在胃痛症状消失后何时停药是一个影响疗效的重要因素,其治疗首选质子泵抑制剂(PPI),十二指肠溃疡用药疗程为4~6周,胃溃疡为6~8周。

罹患结核的患者,必须坚持规律、全程的用药,一般治疗需要数月乃至一年左右的时间,随意的停药可能会导致耐药性的产生。

细菌感染的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时,也不可以症状一好就停药,一般需要在体温恢复正常,炎性症状消退后的72~96小时左右方能停药。


其他药物


其它不宜在症状控制后立即停用的药物还有如糖皮质激素、抗癫痫药物、催眠药、抗心绞痛药物、抗精神病药物等,这些药物若长期服用后突然停药,可能会导致反跳性症状加重,之所谓“戒断症状”的出现。


不良反应


患者在症状缓解后就停药,可能是出于对于药物不良反应的担忧,“是药三分毒”,药物的说明书上常有大段的文字来描述其可能诱发的不良反应,有些还十分严重,所以,为规避不良反应的风险,症状一缓解当然应当首先考虑停药,“毒”嘛,不能常用,症状缓解了,病好了还去吃药,岂不是脑子“进水”了。

还有些患者,则有可能是担心长期吃药会产生药物的依赖性,以后会变成“药罐子”,越早停药越好。

还有人认为症状缓解了,可以靠自身的免疫力来战胜疾病,药物已经光荣地完成了使命,当然应该停药了。

事实上,正常药物的不良反应一般都是比较轻微的,患者大多可以耐受,在停药后也会在短时间内消失,而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一般比较罕见,否则药物的安全性从何谈起,撤市是不良反应大的药物的必然结局。症状缓解并不意味着完全康复,药物一旦停用,疾病可能就会卷土重来、复发甚至加重。

另外,药物的成瘾性一般都是由于滥用而造成的,在规范、适宜剂量与正确疗程下合理使用药物,一般不会产生依赖性。


疾病不同,患者所用的药物及治疗的疗程也会存在着较大差异。

对于不同疾病而言,症状得到控制后应该:

 慢性疾病需要长期坚持服药;

 用于控制症状的药物如退烧药、泻药等在症状消失后,可以考虑停药;

 病情复杂,病因难以祛除的疾病,需要规律、足疗程、适量地用药,以防止病情复发及耐药性的产生。

症状缓解并不一定代表已经完全治愈,私降药物和随意停药是绝对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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