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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虚假医药广告有诀窍

发布日期:2014-02-15 来源:江门日报

现今虚假医药广告层出不穷,徐贻权总结虚假医药广告的特点,提醒消费者,假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可判定为虚假违法广告:

● 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 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 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 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

● 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 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 在医院门口、居民信箱发放的宣传治疗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基本属于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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