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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用药应注意些什么?

发布日期:2016-05-25 来源:医药导报

很多女性在妊娠期用药非常谨慎,而生下孩子后,用药也就不那么注意了。殊不知,从保护乳母和婴儿的角度出发,有些药物是不宜用的。 我国明代妇科专家傅山在其著作《傅青主女科》中提出了“产后用药十误”,列专篇对产后用药进行了警示。傅山所说的是从保护乳母的角度出发;另一方面,从婴儿考虑,也需要慎用某些中药和西药。如有些中药不适合产后哺乳时期服用:①会造成回乳,减少乳汁的分泌,甚至引起无乳,如炒麦麦芽、怀牛膝、生大黄、炙甘草、淡豆豉、神曲、蝉蜕、山楂、陈皮、柴胡、花椒、蒲公英、红花等;②影响婴儿身体健康,如哺乳时服用三七可引起婴儿过敏性皮炎;服用附子可引起婴儿乌头碱中毒,导致严重心律失常,还有麻黄、薄荷、甘遂、芫花、商陆、川乌、雷公腾、泽漆、蝼蛄、苦楝皮、桃仁、三棱、莪术、自然铜、马钱子、水蛭、斑蝥、天南星、麝香、地龙、全蝎、蜈蚣、樟脑、蟾酥等或峻猛或有毒之药也不宜用。

西药方面,不适合产妇哺乳期服用的主要是防止影响婴儿健康,如异烟肼、卡那霉素、甲丙氨酯(眠尔通)可引起婴儿中毒;磺胺类药物可使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吲哚美辛(消炎痛)可使婴儿动脉导管提前闭合,导致生命危险;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使婴儿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嗜睡和虚脱;溴化物引起婴儿嗜睡、皮疹等。因此,产后哺乳期间禁止服用红霉素、四环素、卡那霉素、异烟肼、庆大霉素、氯霉素、利巴韦林、甲硝唑、吲哚美辛、硫脲嘧啶、放射性碘等放射性同位素、氢氯噻嗪及磺胺类、地西泮等药物。 此外,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种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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