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光敏反应是指有的患者使用某些药物后,外出活动时在短暂接触光线后,皮肤出现刺痛感、红肿、瘙痒、小水泡、疱疹等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的症状。药物引起的光敏反应包括毒性反应和变态反应。光敏反应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具有个体差异性,但多集中在幼儿、女性、老年人、皮肤娇嫩者以及存在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受损者。
常见的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喹诺酮类药物:临床上喹诺酮类药物引起光敏反应的发生率为0.1%~3%。常见药物有洛美沙星、司帕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等。此类药物光敏反应毒性程度为克林沙星>司帕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曲伐沙星>环丙沙星>依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2.四环素类抗生素:如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土霉素等。
3.磺胺类药物:常见药物有磺胺嘧啶,目前临床已较少使用此类药物。
4.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等。
5.抗结核药:如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钠等。
6.氨基糖苷类: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
7.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双氯芬酸钠、布洛芬、保泰松、吡罗西康等。
8.心血管类药物:如胺碘酮、奎尼丁、硝苯地平等。
9.中药和中成药:目前关于此类药物引起的光敏反应的报道不多,主要药物有沙参、白芷、连翘、马齿苋、三九胃泰等。
10. 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呋塞米、氨苯蝶啶等。
11. 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常见药物有氯丙嗪、奋乃静、丙咪嗪、三氟拉嗪等。
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较多,患者一般很难记住药物的名称,患者只要在服药后短时间内不接触光线就能很大程度上减少光毒性的发生。因此药师需要交代患者服药半小时内避免外出。在使用喹诺酮类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应避免直接接触阳光,采取适当的避光措施,一旦发现光毒性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皮肤科就诊,切不可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耽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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