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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体育新城院区药剂科 丁鼎

在工作中曾有部分患儿家长因为孩子发烧使用美林,也曾有青少年患者家长因为发热也来询问有无美林。情况是笔者单位使用的美林只有15ml:0.6g规格的小剂量包装药品,当告知青少年患者家长有大剂量包装药品恬倩时,有部分家长表示未曾听过,也有部分家长表示听过但是怀疑疗效是否与美林等同,还有部分家长表示只相信美林,种种情况不胜枚举。


显然在以上的这部分人群中,很多的时候大家更多的知道美林是退烧药的事情,但对于美林只是布洛芬混悬滴剂的一种商品名这个事情认识的还不足够。


谈谈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通用名和商品名


通用名是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的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是新药开发者在新药申请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名称,不受专利和行政保护。


在中国咱们所能接触到的通用名则是由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该药品专用的商品名称。


简单来说则是由不同的药品生产厂商对自己制剂产品所起的名字,并经过注册,具有专用权,是药物是特殊商品的一个侧面反映和体现。


区分和识别


药品的通用名是含有活性得药物物质,不是最终的药品,是药学研究人员和医务人员使用的共同名称。不受专利和行政保护,是所以文献、资料、教材以及药品说明书中标明有效成分的名称。当把一种药物做成剂型形成商品进行流通后,一种药物剂型对应着药品的一个通用名。而商品名不同于通用名,一个通用名称可以对应着多种商品名。


此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符合: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而药品的商品名不暗示药物的疗效和用途,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关于疗效


很多患者在使用药物时,会主观判断什么药物好用,什么药物不好用,会简单地将疾病的药物治疗及效用与固定的药品进行挂钩。当然在针对同一患者进行治疗时,药品的疗效会受药品生产厂家的制备工艺影响,但是随着药品制备工业的发展、生产工艺的提升、品质控制的管理,药品的适用与否更多的将会来源于药物本身的选择,即对于药品通用名中药物的具体选择。


也就是说,当在选择药物时,你可以不单单关注这个药物是“美林”还是“恬倩”,更进一步的,你可以考虑是不是除了适用布洛芬,你还可以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等等。美林和恬倩都是布洛芬的相关药品,其对于疾病的治疗范围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生产厂家、规格剂型以及外部包装而已。



审稿专家: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副主任药师,吴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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