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糖皮质激素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 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 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 本品及其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激素过敏者禁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 本品为非处方药(OTC),可以在医院药房或药店都能获得。
☆ 密闭,在25℃以下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刘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