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我国对药品商品名的管理不够规范,药品商品名的应用太多、太滥,已经给医务人员和患者用药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认准药品的通用名就相当重要。比如:用药品的商品名开具处方、填写病历,当患者再次就医时,医生无法从商品名中了解患者以往所用药品的成分,在开处方时,很可能开具不同商品名的同一个药品,从而造成患者的重复用药。再有,有些药品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成分、疗效相差甚远,商品名却极其相似,非常容易造成用错药的后果,如:感冒药“臣功再欣”和抗心绞痛药“臣功再佳”。因此,人们在使用药品的时候,最主要的是要弄清楚药品的通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