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安全知识  > 中药安全使用

中西药配伍三大禁忌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作者:陈辰

中西药配伍治疗常见病十分普遍。合理伍用能使药物更好地发挥治疗作用,反之则不能获得预期的治疗效果,甚至产生不良反应。因此,临床应当依据中西药品的物理化学、药理、药剂等性质合理配伍,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一、中西药物理化学性配伍禁忌

中西药联合应用可因药物的物理化学性质而影响药物的疗效与毒性,如因物理性质而改变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影响药物的疗效。同时中西药物间可发生化学反应,如沉淀或者形成络合物,酸碱中和反应,氧化还原反应、水解反应等化学反应从而影响药物的疗效与毒性

物理性配伍禁忌举例:磺胺类药物与酸性较强中药材如乌梅、山楂、五味子等联用,因有机酸经代谢后可酸化尿液,使抗菌作用降低,并使乙酰化磺胺类药物溶解度降低,使其在肾小管中析出结晶而损害肾脏。另磺胺类药物与含有蹂质类化合物的中药合用时,因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不同,而使血药浓度有所变化,影响其组织结合,能导致血和肝脏内磺胺类药物浓度增加,严重者发生中毒性肝炎

化学性配伍禁忌举例:含鞣质的中药,如虎杖、地榆、侧柏叶等,与铁剂合用易产生沉淀影响其吸收。杏仁、桃仁、乌梅等含杏仁苷和苦杏仁苷,可与铁剂作用生成氰化铁,从而影响铁剂的吸收利用。五味子,山楂等酸性中药不宜与氢氧化铝等碱性西药联合应用,因其会发生酸碱中和作用,影响药物疗效;雄黄不宜与亚硝酸盐联合应用,雄黄中的硫化砷会被氧化,产生毒性对人体造成危害;含蒽醌类中药如大黄、番泻叶、决明子等不宜与碱性药同服,因其在碱性环境下易氧化而失去活性。人参、三七、五加皮等含苷类的制剂,不宜与维生素C、谷氨酸等酸性药合用,因其可使苷类药物分解成苷元和糖而失去疗效。

二、中西药药理性配伍禁忌

中西药联合应用可产生药理性拮抗,如影响效应器官的敏感性或有效的血药浓度,致使毒性或者不良反应增加。麻黄或者含麻黄的药品与优降宁、呋喃唑酮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会使去甲肾上腺素蓄积,引起头痛、恶心、腹痛、呼吸困难、心律不齐等。甘草所含的甘草酸经酶的作用可水解生成甘草次酸,甘草次酸的结构与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相似,长期应用可致水钠潴留而引起水肿,而与洋地黄合用时易发生强心苷中毒和低血钾,与阿司匹林等有胃肠道损害作用的药物合用,可增加胃溃疡发生的风险。

三、中西药药剂性配伍禁忌

肠溶衣药物(如红霉素、阿司匹林)与各种药酒、酊剂服用,可能会破坏肠溶衣而使需要缓慢释放的药物突然释放入血液循环而导致不良事件发生。在制备某些中药注射剂或者口服液时,往往会添加一些增溶剂,而有些药物含有微量鞣酸,两种药物联合应用时,鞣酸与增溶剂可产生浑浊沉淀而影响疗效或出现不良反应。

总之,凡是药物都会有利有弊,中西药联合应用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多,在发挥优势互补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希望大家在医师或者药师的指导下合理联合使用,尽量发挥中药的有利一面,将负面降低到最小范围,达到配伍安全有效。

一审: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张  耕

二审: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朱全刚


意见
反馈
返回
顶部

关于PSM | 联络我们 | 加入PSM志愿者 | 美国PSM | 印度PSM | 问题反馈

免责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68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573号

技术支持:深圳瑞麦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