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已经对“头孢”的分类和特点以及常用的8种口服“头孢”的使用方法给出了详细的讲解。本文接着将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来介绍“头孢”的副作用以及使用这类药物时的监护措施[1][2]

三、常见副作用

(一)药师,用了“头孢”,身上起了红斑并瘙痒,怎么处理?

答:在使用“头孢”过程中,出现的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等称为药物性皮疹。大多症状较轻,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退,但是也有少数皮疹可继续发展而危及生命,因此皮疹已经发现应及时停药,若症状重且持续发展,应及时就医。

(二)药师,用了“头孢”,现在喉咙痛、声音嘶哑、呼吸困难,怎么办?

答:这是急性喉头水肿,必须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处理。急性喉头水肿常见于注射后1~72小时内,出现喉部黏膜下组织水肿,引起喉咙痛、声音嘶哑、呼吸道堵塞、呼吸困难,进而导致窒息、休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属于快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就医。

(三)药师,用了“头孢”,现在开始拉肚子了,怎么回事?

答:这是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应该立即停药或调整抗生素。抗生素相关性腹泻症状可重可轻,轻者仅表现为稀便2~3次/天,停药后3天内基本缓解;重者可危及生命。其严重程度与使用抗生素时间、级别等有关,一般抗生素使用时间越长、联合使用种类越多、抗菌范围越广,引起腹泻的危险性越大。

(四)药师,用了“头孢”注射液,现在心慌、头晕、烦躁不安,并开始意识朦胧,怎么办?

答:(立即急诊就医抢救。这可能是过敏性休克的前奏。过敏性休克是严重的全身性过敏反应。若不马上治疗,可引起死亡。一般发生在用药的5分钟内,少数出现在用药半小时后,猝然发生,病人出现意识障碍,轻者朦胧,重者昏迷。此时应叫救护车,或立即急诊抢救。

(五)药师,怀孕(哺乳)期间能用“头孢”吗?

答:“头孢”类抗生素对于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一般可以使用,但用药必须有明确指征,需由来医师权衡利弊,选择比较适合的品种,不可自行选药。对于哺乳期妇女,如有顾虑,可以考虑用药期间停止哺乳,一般在停药后24小时(头孢曲松要48小时)后,即可再继续哺乳。

(六)药师,肾功能不好,能用“头孢”吗?

答:一般可以使用,但是要根据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用药剂量或改变用药次数。这个要参考具体的药物的说明书。另外,肾功能不好,要尽量选择肾毒性小的或无肾毒性的三代、四代,避免一代和二代。这个还是建议就诊时,由医师来选择药物并调节剂量或次数。

(七)药师,肝功能不好,能用“头孢”吗?

答:除了个别的(头孢唑啉、头孢哌酮),绝大多数“头孢”对于慢性肝病患者来说都是安全的,并且不需要调整剂量和用法。但是当患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还是要调整剂量,这个应由医师来处理。

四、用药监护

(一) 药师,用 “头孢”前要皮试吗?

答:用药前必须确认对青霉素类(即药名中含有“***西林”)、 头孢类(即药名中含有“头孢***”)药物无过敏史并皮试合格。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就医治疗,不可拖延。

如果对青霉素类有过严重过敏的(如过敏性休克),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如果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如皮疹、瘙痒),可根据病情慎重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一般认为青霉素过敏者只有5%~10%对头孢类过敏,而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大部分对青霉素过敏。

各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也并非完全交叉过敏。头孢菌素类引发过敏的机制除了药物本身的结构外,还与生产过程中混入的杂质蛋白及其聚合物有关。因此,不同品种、规格以及厂家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致敏性也不完全相同,应用具体药物进行皮试。

(二)药师,用“头孢”时,可以喝酒吗?

答:用药期间或之后5~7天内禁酒。

在使用“头孢”期间或之后5~7天内饮酒、食用含酒精的食物以及外用乙醇,很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面部潮红、心悸、头痛头晕、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反应,这种反应症状被称作双硫仑样反应,其发生的严重程度与饮酒的量呈正比关系;且饮酒与用药的间隔越短,反应的发生率就越高。如一旦发生这种反应,立即就近就医。现有确定发生这种反应的“头孢”包括:头孢哌酮、头孢匹胺、头孢孟多、头孢甲肟、头孢替安、头孢尼西、头孢曲松。

因此,在使用“头孢”前刚饮过酒,或者在使用上述“头孢”期间或之后5~7天内应禁酒、禁食含有酒精食物以及外用乙醇,。如一旦发生反应,立即就近就医。

(三)药师,这药也太老了,能不能换新一点的好药?能不能换成吊水,来的快一些?

答:严格照医嘱用药,不能随意自行换药。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应根据实际病情,综合考虑感染的病原体、药物敏感实验和药物的抗菌谱进行选择。在选用抗菌药物时遵循“能窄不广、能低不高、能少不多”的原则,即尽量使用抗菌谱窄、老一代的抗菌药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口服制剂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剂,肌内注射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静脉滴注。

(四)你看我都吃一两天了,也没见好,能不能换一种药?

答:严格照医嘱用药,不能随意自行换药。

在使用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果效果不明显或出现病情加重,也不能自行随便换药,应该由医生根据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改用敏感的药物,以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五)你看我都快好了,能不能不吃了或者少吃点?

答:严格照医嘱用药,不能随意变动剂量、次数以及疗程

要遵医嘱坚持按时按量服药,即不能超量超时、也不能缩短时间或减量使用,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

五、总结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已经认识到:(1)“头孢”类抗菌药物只对细菌有作用,对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无效,因而对常见的病毒性感冒的治疗是不适用的。 “头孢”是将细菌杀死的一种药物,不能对感染进行预防,并且长期使用还可能导致细菌耐药;(2)不同的“头孢”有不同的治疗范围,不能随意选择、更换替代、联用;(3)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无过敏史或皮试合格;(4)部分“头孢”在用药期间或之后5~7天内禁酒、禁食含有酒精食物以及外用乙醇;(5)用药剂量、用药次数以及用药时间长短应坚持依照医嘱使用,不能随意变动。

想要正确的选择、使用“头孢”,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为大家介绍这么多,并不是要大家自己来选用药物,而是希望各位务必在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不能自行决定。只有信任并配合医务工作者才能即治好疾病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药学部 万元胜  审稿专家:北京世纪坛医院 袁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