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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查获药品和医疗器械制假售假案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山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长治市食药监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查获两起药品和医疗器械制假售价案件,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审理。

一起是查处假药丹鹿通督片:执法人员在长治市城区某大药房检查时,发现该大药房经营的标识生产企业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20304”的丹鹿通督片质量可疑,经河南省信阳市食品药药监督管理局协查,确认此药品为假药。经调查,该药房共够进44盒,已销售42盒,货值2640元,违法所得2520元。执法人员将上述产品依法扣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了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2520元,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5倍13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已经移送长治市公安局进一步审理。

另一起是捣毁一无证生产定制式义齿窝点:有群众举报,长治市郊区小辛庄有人制售假冒义齿。市食药监局在长治市郊区公安分局小辛庄派出所的配合下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过周密调查和蹲点暗访,终于摸清了一个以民宅做掩饰、隐蔽性很强的义齿加工窝点。该加工点未能提供任何资质证明文件,属典型的非法加工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加工窝点的工具、原料等进行了查扣,并对当事人及工作人员做了调查笔录。由于行政相对人王某某拒不提供产品生产和销售记录,暂无法统计货值,但从工作人员的调查笔录可知,该义齿制作中心的销售金额较大。目前,市食药监局已将这一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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